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雅安市汉源县供销社全面加强监事会建设

  • 时间:2023-04-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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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汉源县供销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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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全组织机构体系,强化监督力量。县供销社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制定的“三定”方案,完善了监事会组织机构,配齐了工作人员,当前配备主任、副主任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各1名,确保了有人办事。2022年,根据社有企业改革的要求,在社有独资企业黎红发展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完善了“三会一层”治理结构,设立了监事会机构,配置了工作人员,监事会工作做到了上下贯通。县供销社监事会严格遵守并落实“三会”制度,坚持每年召开1次监事会全体会议,选举产生监事会和监事会领导班子、及时调整监事会成员、向全体成员汇报当年工作并安排下一年工作、收集意见和建议,推动监事会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、规范化和常态化。

完善工作制度建设,保证规范运行。一是县供销社监事会按照《汉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》的规定,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,持续对《汉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(试行)》等监事会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,并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加强制度建设,进一步促进县供销社监事会规范运行。二是县供销社监事会围绕县委、县政府的安排部署、社党委工作大局和上级监事会工作安排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当年工作计划,明确当年重点工作和监督事项,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,在乡村振兴、为农服务、社企改革、社有资产保资增资等工作中抓好落实,并坚持在年终做好总结,做到“在参与中监督,在监督中服务”原则,履职尽责,主动作为。

加强监督检查,积极履职尽责。一是加大对贯彻落实政府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,妥善处理好和理事会的关系,积极参与对理事会的决策监督和“三重一大”工作事项的监督,注重监督工作中的创新发展,不断探索和完善与理事会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。二是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,县社监事通过积极列席参加社资委会、全程跟踪和监督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等方式,重点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管理、使用和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,社有资产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,社有资产重大投资情况和经营风险管理情况。三是加强对社有企业运营管理的监督,县社监事围绕壮大社有企业、增强为农服务能力,对社有企业落实企业改革举措、重大项目建设和投资入股、“三会一层”制度实施等情况开展全程监督,促进社有企业规范高效运营。

积极建言献策,强化服务功能。县社监事会始终按照“调查研究、反映情况、监督检查、提出建议”的工作方针,创新工作方式,深入调查研究,了解社情民意,为全面推进供销事业发展建言献策。五年来,县社监事会围绕县社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,开展了多层次、多渠道、多方式的主题调研,在推进供销综合改革、强化为农服务、企业发展壮大、资产保值增值、遗留问题解决及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形成20余条意见建议提供给社党委、社理事会和社有企业,作为决策参考,得到社党委和理事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可。

今后,汉源县供销社监事会将持续坚持加强自身建设,不断完善机构职能,提高履职能力,为推动供销综合改革和供销事业再上新台阶贡献监事会力量。